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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庭长审理后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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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643什么是编号?

民事庭庭长审理后不能通过

根据最高院的意见,“民事诉讼,调解优先”的原则,我的诉讼在7月28日,法院受理,8月28日诉前调解,被告没有到庭,《诉前调解告知书》上说:诉前调解不成,正式进入立案审理程序,三个月后,说:庭长审理没有通过。

问:立案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直接退回给原告,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咨询者:fa301341上海
[咨询时间:2011-11-28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王晔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774377655
积分:1005
]
回答时间:2011-11-28 20:23
王晔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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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28 18:58
刘子若
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你的案件,经过调解后又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案子直接退回的行为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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