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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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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63什么是编号?

黑龙江省高院

黑龙江省高院为什么要下发文件不允许改制企业的职工起诉改制企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

咨询者:fa113945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1-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1-21 10:53
殷国丰
上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1 11:00
魏国鹏
任何人和单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都有到法院起诉的权利,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法院就应该受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2
]
回答时间:2010-01-22 11:55
张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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