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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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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母亲出车祸死亡,根据尸检报告身上无撞伤,车检车上也无明显搽痕,如果责任认定我母亲是受惊吓死亡,请问车方有好多责任还是没有责任.(当时我母亲和车方都没有违反交通规责,事后司机也及时把我母亲送到了医院)

急`急`急。

咨询者:924264福建
[咨询时间:2008-11-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宗荣律师
[地区:福建-南平市
手机:13960662021
积分:5397
]
回答时间:2008-11-08 18:12
陈宗荣
9242645网友:

你2008-11-08 16:24:25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如果责任认定“(你)母亲和车方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对方也应当分担部分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二、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有办理交通强制保险,在交通强制保险理赔的范围内,是不按有无责任来承担的,也就是说,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但实际上造成了行人的损害结果,可在“交强险”内赔偿。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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