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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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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154什么是编号?

关于退房问题!

09年买的期房,现在交房了,在房子正门口有一个通往楼顶的楼洞,当时买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我们,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这方面的纠纷,现在我们要求退房,开发商不同意,如果我们提交仲裁委仲裁,会不会因为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条约而不同意我们退房?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有没有构成欺诈?

补充说明:
为什么不符合法定退房条件?
咨询者:fa300885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邹琳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069760760
积分:81
]
回答时间:2011-11-25 15:55
邹琳
不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不会给你退房,不构成欺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25 15:59
魏国鹏
开发商在买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通往楼顶的楼洞的问题,其行为属于欺诈,你有权据此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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