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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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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08什么是编号?

家庭纠纷 轻伤

家里因为照看孩子问题发生纠纷,大儿子回家把妹妹和妈妈打了。

二儿子全家(孩子是男孩),2个妹妹,小妹妹的儿子和妈妈 一起又给大儿子打成轻伤,能怎么判?谢谢。

咨询者:fa113849辽宁
[咨询时间:2010-01-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9 22:54
魏国鹏
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建议以和为主,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构成轻伤,到公安部门报案,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双方积极进行民事调解,取得受伤者的谅解,公安机关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严青伍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793354
积分:336
]
回答时间:2010-01-20 00:27
严青伍
家庭内部矛盾还是以和为贵,如果受伤了,家庭协商补偿,如果无法解决矛盾,或者矛盾激化,可以请求公安的调解,触犯犯罪的话就是故意伤害罪。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0-01-20 08:00
田军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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