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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被10千伏高压线电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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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98什么是编号?

我弟弟被10千伏高压线电击伤

我弟弟在门口支梯子时被10千伏高压线电击伤,当场停止呼吸和心跳,经医院抢救保住了生命,但是,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仍然没有记忆,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当时我们找电力部门他们说没有责任,我们自己测量电线高度5.84米,梯子高度5.95米。

最近法院委托测量机构测量6.02米,我们不承认这个迟来几个月测量报告,我们有出事第二天的现场照片,我们急需律师指导,我们下一步该怎样办?有数字照片可以比对出高压电线是否改动吗?

补充说明:
电击后无明显外伤,目前,电力部门认为高压线虽然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梯子低于高压线,没有出现放电痕迹,不认为是被电击,我们知道当时出事后高压电线还在晃动,梯子不接触电线会晃动吗?梯子不接触高压线人被电死了?假如当时电线6米高,在5厘米的差距内可以触电吗?我查到的资料说:安全距离40厘米,意思就是小于40厘米就可以触电吗?请专业律师指导我们该怎样办?
咨询者:fa113832河北
[咨询时间: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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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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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19 18:38
魏国鹏
1.高压线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件,应该由电业部门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其高度是否合法,都应该赔偿你弟弟的人身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弟弟不是故意受的伤,局应该有电业部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你弟弟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有数字照片是可以比对出高压电线是否改动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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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19 19:13
赵红燕
你好!
你弟弟受伤时可能是在秋季,现在是在冬季,季节不同,气温不同,电线的热胀冷缩也不同,所以会出现不同的测量结果,案件应当以你们当时的测量结果为准。建议你们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夏俊峰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583208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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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19 21:22
夏俊峰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陈立强律师
[地区:河北-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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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27 20:51
陈立强
高压线路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应由电业部门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其高度是否合法,都应该赔偿你弟弟的人身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你弟弟不是故意受的伤,应该有电业部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你弟弟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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