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套楼房(其中一房有贷款记录),我购买第三套,通过网签。
我已签了《预购合同》,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
让我签字。让我签字咨询:现在我购买的楼房每平米降价1500元,合计降10万多元,我想找住房公积金负责人,说:自己有两套楼房,现在购第三套房,还走公积金,不符合国家购房要求(简单一句话,就是把自己举报了)。
请问,如果这样,我签的《预购合同》是否能解除,我承担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