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酒后因让道把人家打了,后来被打的那个人的父母又找了几个人把我朋友给打了,双方都没有够成轻伤,只是皮外伤,但我朋友的车玻璃也被对方给砸了,现在那人又告我朋友要求赔偿,请问这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判?我朋友因是酒后跟人打架,这会不会涉及到酒后架车和酒后滋事那?还有一点,当时报警后派出所来人后,我朋友因酒劲还没下,把人家所长也给骂了,这在法律上够不够成什么罪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