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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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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983什么是编号?

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有什么说法?

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男方提出离婚,有一女儿,离婚有什么说法?

咨询者:fa29968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1-2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1-22 09:50
陈晓云
1、不能协议离婚,应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2、女方无抚养能力的,孩子由男方抚养。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11-22 10:35
倪振杨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关键是需要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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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22 11:30
魏国鹏
女方患有精神病的,男方提出离婚,应该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包括医疗费和生活费用的补偿。孩子应该由男方抚养,女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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