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由交通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你弟弟无责任。
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的名义对你弟弟进行了刑事拘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弟弟不须承担刑事责任。
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的名义对你弟弟进行了刑事拘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弟弟不须承担刑事责任。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1-15 20:2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