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树被黄某砍掉了,黄某将与孙某换的树赔偿你们的行为是有效的,至于再换回去了,由于黄某和孙某没有书面证据,而且该树实际上由你们维护管理和采摘果实,所有权属于你们。
1985年黄某砍了我一颗树.1985年黄某砍了我一颗树.他和孙某对换了别处的树就把这棵树陪给了我。
后来98年孙某找到黄某说把树换回来。后来98年孙某找到黄某说把树换回来黄某和我的父亲说了这事。
他们说我父亲同意了。他们说我父亲同意了但是直到我父亲去世也没人和我说这事。
我也一直不知道树换回去了。我也一直不知道树换回去了我在2006年到现在一直收获着树的果实。
现在孙某告我让我赔偿他的损失3000元。现在孙某告我让我赔偿他的损失3000元请问我的这个官司能赢吗?我又该怎么办?《换树的时候没写字据都是口头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