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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在没有解除公司法人的情况下去新成了个公司,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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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326什么是编号?

法人在没有解除公司法人的情况下去新成了个公司,是否合理

单位是事业单位,后因为被要求改制一直都没有进行,单位一直都是摇摇欲坠,某天得知单位法人在外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并带走单位部分员工,后打听得知,法人所成立的公司与现有公司业务完全相同,原有单位的章也一并带走,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没有什么什么方法能讲原有单位接下来,无论是改制或者其他方法都可以。

咨询者:fa299018四川
[咨询时间: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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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孙毅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85640
积分:304
]
回答时间:2011-11-19 22:33
孙毅
这个法人代表的行为不合法。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19 22:43
魏国鹏
这个法人带走公章和部分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其抛弃原有职工的行为属于渎职行为,原来的公司没有注销,这个法人就应该对原有的工人负责,可以要求工商部门对该法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1-11-21 07:32
喻远军
不能从事损害原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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