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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找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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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190什么是编号?

急急找回孩子

你好,我没结婚有了一个孩子,我没生孩子小孩父亲就进监狱,他爸妈不管我说不要这个孩子,我无奈之下在医院找人送养了,现在已经快四个月了,当时孩子抱走时,那家要孩子的给了我三万块钱说是营养费,不是我们要的,现在孩子的爷爷告我卖孩子,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现在孩子找到我们把钱退给他们另外给他们抚养费,可是那边问我要十万,他们知道我拿不出这么多钱,想让我们放弃孩子,我和他们写上多次不成,孩子的爷爷已经把我告了,我要使用法律能要回孩子吗,

咨询者:fa298872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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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19 12:18
魏国鹏
1、你当初给对方的三万元是孩子的营养费,不是卖孩子的钱,你的行为不属于卖孩子,是由于孩子的爷爷奶奶不要孩子造成的,他们存在过错,其无权控告你卖孩子。
2、你们找到孩子后,已经把钱退给他们另外给他们抚养费,这属于很大度的行为了,对方索要十万元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你们没有到民政局办理孩子的收养手续,他无权占有孩子,你和孩子属于母子关系,可以依法起诉要回自己的孩子,不需支付任何费用给对对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11-19 12:25
倪振杨
你把孩子送人的行为确实涉嫌买卖孩子。
你可以要求返还孩子,你要返还收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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