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间应为多少小时?是否超过这个时间的部分才算加班?
2. 加班时间如何计算?
3. 对于一天内超过了8小时,但一周内又没有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的,是否就不算为加班?
4. 关于休息日加班:是否一周内共上班7天,且一周内工作时间超过了44小时(或40小时)时,才存在休息日加班?换句话说:如果一周内休息过一天,且全周在40/44小时以内,即使其中某几天超过了8小时,那也不存在休息日加班?
请专家给与答复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