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七年前,我将自己原来创办的私营企业挂靠到文化站。
后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被骗,文化站受政府指令,被停业整顿,并且封存扣押了企业的帐册和我个人的合法财产。
由于全部资料被没收,我就请了二个证人提供作证,而且,政府信访机构在《不予受理》的通知中告知,我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是,二次送审,法院就是不予立案。但是,二次送审,法院就是不予立案请问大律师:我该这么办?谢谢您,请给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