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1.6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清30%首付款,但贷款一直未办理下来,开发商一直推脱是银行未审批资料,后经咨询银行得知是因为开发商于10月15号才办理撤押,导致贷款程序延期,至今贷款仍未办理下来,合同签订应与7月7号前办理好贷款,付清全款,现在已过此期限,我们不想在等,想解除合同,开发商称属于我们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属于违约吗?我们能要求退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