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消费维权 > 

水暖电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8140什么是编号?

水暖电

我在山西霍州买了套房子,一百一十平米,交钥匙的时候开发商收取了暖气,电碰头费,暖气交了六千多,电交了六百五,先现在开发商又让交一千块钱的电碰头费。

我想问问,有没有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钥匙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把水暖电都安装到位?这个收费是按照什么规定收取的?

咨询者:fa297950山西
[咨询时间:2011-11-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16 12:09
魏国鹏
开发商在交钥匙的时候,应该保证房屋完全可以使用,水暖电都安装到位是基本的入住条件,这是常识问题,法律没有规定。收费应该按照实际花费的金额确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16 13:09
陈平凡
你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应当保证水暖电安装到位,房屋基本符合使用居住条件。除暖气开通费外,水电费用的收取应当按实际使用收取。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