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其他 > 

诈骗案脏款发还的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803什么是编号?

诈骗案脏款发还的问题

我和我的朋友因诈骗案分别被判处5年和7年有期徒刑。宣判前已退回诈骗款2.4万元,但跟实际要退回的还差5万左右。我现因怀孕生产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1。请问如应发还款项不够实际要退回的,是否还要继续追缴?

2。法院是等实际款项都齐全再发还被害人,还是可以先发还2.4万给被害人?

3。被害人能否对我和我的朋友提起民事诉讼?

4。我朋友现已在服刑,是否所差款项就由我一人退还?

咨询者:sangsang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11 15:49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刑事案件审结,侦查已终结,不会再追缴,不足的,受害人可另行通过民事诉讼主张;2、已追缴款项可先付给受害人;3、另行提起民诉是可以的;4、判决判的连带,就应由二人偿还,受害人可向任一人主张。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1 18:12
魏国鹏
1.如应发还款项不够实际要退回的,法院是要继续追缴的。
2.法院可以先行发还2.4万元给被害人。
3.因为他们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了,不会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
4.你只有偿还一半款项的义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