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这种情况是我婚前财产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798什么是编号?

这种情况是我婚前财产吗?

两个月前父母出资用我的名字给我买了一套房产,其中有部分贷款。

首付房款分3次交的,共3张发票,近日贷款审批也下来了开始每月还贷。

开发商准备将我首付交的3张房款发票换成一张全房款额发票,发票的日期是近日的。

前段时间我已经注册结婚了,问:1 发票日期是婚后的,2 婚后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像这种情况怎麽办还能算是我的婚前财产吗?还有一个问题:婚前我和父母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贷款由我父母全部承担。

问:这份协议可以算是我的婚前财产吗?还需要公证吗?谢谢律师解答。

咨询者:fa113259山东
[咨询时间:2010-01-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11 13:56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你可到房产商处,要求将你分三次交款的发票存根复印并由房产商出具证明最后一张发票是由这三张发票换得的,从而同发票日期可知首付款是在婚前交纳;2、人与父母婚前的借款协议即能证明贷款部分是你婚前借款偿还;3、现在公证已没有必要,最好你与妻子签订一份财产协议,将该房产系你婚前个人财产的事实确定下来。
陈奉国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5853359646
积分:312
]
回答时间:2010-01-11 16:38
陈奉国
1、你的两个证据(发票及房产证)都表明是婚后共同财产

2、简单但不好操作的方式,让你对象出一份说明,说明房子是你个人的财产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0-01-11 20:17
于柱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是个人财产,举证就要证明是婚前购买的,这个你自己体会。当然能公证为你婚前个人财产更好。但是是和你妻子公证,借款和房子是两回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2 00:18
魏国鹏
你父母再立一份赠与协议就可以了,表明该房屋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该房屋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