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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这样的开发商--"这样的开发商也太霸道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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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789什么是编号?

这样的判决,这样的开发商--"这样的开发商也太霸道了"续

开发商的补充协议里有:如果我们没有交清房款,开发商有权拒绝交房,既使超出合同指定的交房期限开发商也不构成违约.如果交清,交房时间相应顺延这么一条,现在一审法院驳回我们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的请求,判继续履行合同.上诉费还要我们自己出.我们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也不想再拖下去(等法院的判决书等了半年,先后开了三次庭最后弄了一个这样的结果)消费者的权益就是这样被"保障"的吗,法院判决还没有生效前就把尾款汇给开发商,开发商一定给我们签协议书:内容是双方都放弃要对方赔付违约金的权利,既使延期拿到房产证也不能追纠开发商的责任,我们不签,开发商就不交房.真是没办法了,另外顺序履行规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这条合同法能用在这件合同纠纷中吗?

咨询者:fa113249福建
[咨询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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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11 12:36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权利依据,但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2 01:06
魏国鹏
你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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