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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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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763什么是编号?

关于证据的收集

文化站在十六七年前,受镇政府的指示要求,吊销封存并且没收了我的帐册和财产,所以,手头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

问各位大律师,如果有第三人出具证明材料,法院是否作为证据采用并认可。

另外,信访机构作出的《通知》中,提到了我的财产被文化站在没收的内容,这是否作为起诉的证据?

咨询者:fa113193上海
[咨询时间:2010-01-1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10 14:24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第三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属“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证人应出庭,才有可能为法庭所采信;2、“通知”作为“书证”,能证明事实,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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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0 16:02
魏国鹏
第三人的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信访机构的通知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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