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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简介咨询(急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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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684什么是编号?

事实简介咨询(急需建议)

2011年8月4日由被告驾驶小轿车,操作失误,误将倒档当做前进挡,致使我所拥有的奇石(工艺品收藏品的一类)相撞,致奇石损坏,发生交通事故。

经临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没责任。

2011年8月12日我对被告车辆进行保全。2011年8月12日我对被告车辆进行保全并对法院申请像被告及被告民安保险赔偿损失40000元。

填写过物价定损申请书。填写过物价定损申请书今天法院给我打电话说什么物价没法定价,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将什么诉讼费退还一半撤诉我也没弄明白。

后来说让我过去一趟交26元的通知被告及保险公司快递的邮费。

将于2011年11月22号开庭审理。将于2011年11月22号开庭审理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需要怎么办,邮费是否由我承担。

在一个我是否需要找一个律师。在一个我是否需要找一个律师让我提供证据这方面我不是很清楚怎么去理解。

咨询者:fa296683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11 16:07
魏国鹏
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开庭,要求法院继续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物品损失鉴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11 22:20
陈平凡
你好!可以要求法院继续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物品损失鉴定。

如需提供法律帮助,陈平凡律师团队欢迎您来所来电详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9751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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