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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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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683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最近接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合同到这个月底30号结束,解除的理由是因“公司编制整合”[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将我的工作岗位承包给第三方。

]三年合同只履行一年零五个月,问单位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以此通知提起劳动诉讼?

咨询者:fa292038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邓盛友律师
[地区:福建-三明市
手机:18950976322
积分:2337
]
回答时间:2011-11-11 15:41
邓盛友
公司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如你不服,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1-11 15:58
邹兵
明显是违法解雇,你要求支付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等,如需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劳动法专业律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11 16:13
魏国鹏
单位的理由不成立,其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获得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11 22:18
陈平凡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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