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其他 > 

拆迁令需什么单位出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663什么是编号?

拆迁令需什么单位出具

拆迁令需什么单位出具?什么人或单位执行?乡镇府有权利执行么?

咨询者:fa112943山西
[咨询时间:2010-0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07 17:02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拆迁令(拆迁许可)应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拆迁办负责出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的争议亦应由其进行裁决;执行单位应是法院(有的地区由公安部门协同法院共同进行);乡镇府单独无权利进行拆迁执行。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7 17:23
魏国鹏
拆迁令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乡政府是无权执行的。
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