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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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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449什么是编号?

我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

2002年我和厂子协商购买厂子的一套平房,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厂领导决定把房子15000卖给我,我于2002年11月把第一批房款6000元交到了厂子会计手里,她给我打了一个收条,内容是;今收到xxx交来现金陆千元整【6000.-住房款,购房预付款】。

收款人是会计的名字,可是到第二年约定交余款时,我去交款,会计直接收了我1000元钱,其余的钱不要,说房子厂子不卖给我了,这一千元加以前的6000元算我的租房费,找厂领导协商无果,从2002年至今房子一直我住着,这段时间我不在,厂子私下把房子租给了别人,我去找厂领导,找不到,打他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96450新疆
[咨询时间:2011-11-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10 21:41
刘子若
你与厂子之间达成了购房协议,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厂子反悔不将房屋卖给你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你应当要求厂子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卖给你。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10 23:10
陈平凡
你好!厂方的行为违约,你可以要求厂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任明晓律师
[地区:新疆-伊宁市
手机:13519987166
积分:1809
]
回答时间:2011-11-12 12:32
任明晓
厂子违约,你可起诉厂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你要提供买房合同约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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