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父亲,我(已婚,有一子),妹妹(已婚)
我的母亲于去年11月病逝,生前拥有一份商业大厦的股份(每年可分股息),病危之际曾留下遗言将股份留给我,没有成遗书。
现在我的父亲将要在婚,但大厦的股份未更名,无任何书面继承分配的说法,只是由我暂时领取着每年的股息,家人商量如大厦变卖时分得的总钱由我和妹妹四六分,也未成文,我想了解,因为这份股权大厦不同意更名,还有变卖的意项,能变卖多少钱现在是未知数,如果在我父亲婚后才出现变卖分钱的情况这份股份会不会由我的后妈分得?是否现在应做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