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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04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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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应为工伤被鉴定为6及伤残,我想询问一下他都能获得什么不住赔偿金之类的?谢谢!

咨询者:xiongson...山东
[咨询时间:2010-01-06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1-06 09:09
李红伟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

3
王贵律师
[地区:浙江-温州市
手机:13868661193
积分:152
]
回答时间:2010-01-06 10:50
王贵
参考楼上李律师的吧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0-01-06 10:52
赵井燕
你的朋友应当获得工伤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若你的朋友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本省规定标准计算。若解除合同。伤残津贴、各项社保不能同时享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6 11:21
魏国鹏
若工伤发生在山东省,可以享受下列待遇,请参照山东省200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3296元,每月1941元,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伤者的下列各项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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