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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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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035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后再婚

我四年前离婚,现在又谈一个外省的男朋友,现在准备领结婚证,但是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离过婚。

去民政局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什么证件,我可以不带离婚证吗?

咨询者:fa296057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09 13:19
刘子若
还是告诉对方的好,以免今后为此产生争执影响到夫妻感情基础。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1-09 13:21
殷国丰
不带离婚证不给办理结婚手续。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09 13:23
魏国鹏
你离婚的事实是无法隐瞒的,你原告如实相告,这一点是无法通过法律手段隐瞒的,否则,民政部门无法为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09 17:59
陈平凡
你好!办理结婚登记应持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个现在不要求了,自愿);
(5)申请再婚的还要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6)二寸双人合照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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