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满,面临签约。
我今年大学毕业,在这儿工资提供午饭,给我租的房子(据说是公司自己的房子,现在给我住了罢了)——这是背景。
我在这儿从事设计,领导透露给我的签约内容包括:给我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若不干了,要补交所有考试、培训费用。
签约六年,中间不允许辞职,若是不干了,2年内不允许从事本行业。
还要补交这些年的房租,按市价算,一年差不多也一万了。
我想问问,我一小设计,不涉及机密,怎么还有中途解约2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房租的事也不该呀,我来这儿面试说的是提供宿舍。
签约年限法律怎么规定的?我们这儿其余员工都是签约1年,一年一续。
什么叫不允许辞职,不是说提前一定时间申请就可以辞职吗?辞职违约金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