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强奸罪是否成立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5993什么是编号?

强奸罪是否成立

男女双方通过网络结识,并有了一定的感情,于是女方来到男方的城市,并在自愿的情况下和男方发生关系,先后两次称怀了男方的孩子,第一次打掉了,目前怀的女方不想打掉想与男方结婚,而男方并不想与女方结婚,因此女方想告男方强奸罪?这种罪名会成立吗?

咨询者:fa296016安徽
[咨询时间:2011-11-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09 11:10
刘子若
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并且没有违背女方意志的,不能构成强奸罪。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09 13:22
陈平凡
你好!属于恋爱纠纷,不构成强奸罪。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