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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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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5864什么是编号?

车内伤!怎么办?

我母亲乘公交车回家时,在车上摔伤造成右手骨折。

由于我工作原因没有时间去照顾她,我表妹请假照顾我母亲,请问我能否申请我表妹的误工费、护理费。

而我母亲的营养费又怎么算。而我母亲的营养费又怎么算(请详细告知) 至谢!!!

咨询者:fa295866贵州
[咨询时间:2011-11-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08 19:48
魏国鹏
1、你有权申请对方赔偿你表妹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其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
2、你母亲的营养费按照每日50元计算,期间是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修养期间。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08 20:14
陈平凡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11-08 20:45
吴正成
你好,委托律师计算,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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