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父亲带着一家人在南京上新河这边帮人种菜地,村里批了一块地给我们自己建了几间住宅房。
后来菜地被收回,一家人也一直居住在此至今。后来菜地被收回,一家人也一直居住在此至今村委会每年收取800元的地皮费,现在面临拆迁不知如何补偿,我们希望能在南京分到住房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