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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还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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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5332什么是编号?

共同还贷的问题

结婚后还贷款,是不是我一定要出具银行的凭据才能证明我我还了贷款呢?如果他得钱转账给银行还贷,而我的用作生活费,就不算我还贷了吗。

咨询者:fa295337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7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1-07 10:41
邹兵
婚后的支出都属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无论是谁的账户支出的,都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邹律师系广东总工会律师维权团律师、深圳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仲裁委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回答

3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11-07 10:40
马骏
如果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你们是谁还贷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都属于共同还贷。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07 10:56
陈平凡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无论以谁的名义还贷,都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都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07 21:47
刘子若
婚后的收入和支出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无论是谁的账户支出的,都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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