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其他 > 

城交建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504什么是编号?

城交建房

在城郊建房办旅游公司,如施工图纸及设计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房子完成后需要经过监管站部门验收吗?

咨询者:fa112701湖北
[咨询时间:2010-01-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1-02 21:24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不得交付使用。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周福旭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97956789
积分:810
]
回答时间:2010-01-02 22:00
周福旭
您好这位朋友:
您所提出的问题可能您在建房时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现在需要补办。因为您所建筑的是公共建筑。所以当然需要一些质检部门的检测手续等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3 08:39
魏国鹏
房屋质量的验收,应由专业机构组织进行,具体来讲,就是应由建筑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配合实施,这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项义务。鉴于此项工作专业性很强,因此,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应该将房屋验收工作 “转让”给第三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