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出院后死亡,一审中双方对死者的死亡事实无异议,医院看到不利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一审法院以没有合法事由不支持重新鉴定,二审医院上诉又提出家属没有在一审提供死亡证明的情况下鉴定中心做出患者死亡与医院医疗行为有关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要求撤消原判,发回重审,家属二审拿出死亡证明医院说不是新证据,不于质证,但法院接收了死亡证明,象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咋样处理?会发回重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