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我在一家私人的租赁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租了一辆伊兰特,当时签了两天的合同,并交了两天的租钱,车主押了我的身份证,两天到期时,我打电话给车主,说需要续租,车主同意了。
我把车子开到外地游玩,返回时,车子在山东一县城丢失,车上除了一些衣服外,还有我随身现金。
车子并没有购买保险,只有一个强制保险,也没有安装定位器。
当时我因为山东人生地不熟,并没有报警,而是回到家中托人帮忙去找车,至今为果。
是个一星期后,我打电话去山东报警。是个一星期后,我打电话去山东报警事发后的第三天,我和车主说了丢车的事,车主大怒,骂骂咧咧的,话难听死了,并要求与我见面,并希望我打下欠条,期限还款。
但并没有见他。但并没有见他他扬言要把我弄死,要花钱把我送到监狱去。
因为他的一些话,导致我流产。因为他的一些话,导致我流产家人想告他敲诈罪,和恐吓罪。
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