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某些原因使得老板和我签订了如下协议:如果是我单方辞职的话,我将要上交公司给我上的这几年的保险费。
为了能够获得这份工作所以同意并签字,请问这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有法律效益的话,我是不是就等于被软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