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2007年7月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出钱我学了几个检测证件。
因为合同订立的时候只写了同工同酬,现在我的工资和在编人员差距很大,基本工资一样,别的基本没有,而我们单位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奖金等等。
现在我想辞职,单位却要我交5000元违约金,理由是合同中规定大学生必须服务满5年。
证件的培训费按月扣除已经服务期限的,剩余的折现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