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在南京买卖或回收走运废铜和废电瓶是否违法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406什么是编号?

在南京买卖或回收走运废铜和废电瓶是否违法

在南京买卖或回收走运废铜和废电瓶是否违法。

咨询者:fa112522江苏
[咨询时间:2009-12-3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江进峰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3917644133
积分:867
]
回答时间:2009-12-30 09:39
江进峰
你好!
按法律程序办。
此复。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30 10:39
李红伟
你好:
违法。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30 11:19
魏国鹏
铜属于国家规定的贵重金属,电瓶也属于危险物品,买卖或者走运这些物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高冬竹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505153100
积分:1553
]
回答时间:2009-12-30 21:20
高冬竹
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01-02 08:24
唐康
属于违法行为。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