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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父母将房产赠与其子,房产未过户给受赠人~赠与人是否有权单方收回房产?

咨询者:fa112487广西
[咨询时间:2009-12-29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9 20:44
魏国鹏
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撤销赠与,因为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赠与人可以收回房屋。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魏华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527436188
积分:534
]
回答时间:2009-12-29 21:06
魏华
补充一点,你说的应该是协议离婚吧,该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了,涉及房产赠与的内容可被撤销,被撤销后该处房产应由父母重新分配,如分配协商不妥,可诉诸法院.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09-12-29 21:17
仲玉华
你好,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也就是说你夫妻已经协议离婚完毕,对财产分配部分要求变更,你应当在自协议离婚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
仲玉华律师于 2009-12-29 21:3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29 22:16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涉及赠与房产,若该离婚已成立,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涉及房产的赠与尽管未予办理过户手续,但若该房产由受赠人占有使用,且房产证在其手里,该赠与是成立的,进行撤销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得任意撤销,且若其子未成年,涉及该房产的处分应征得与其一起生活监护人的同意。
彭水生律师
[地区:广东-肇庆市
手机:13826832991
积分:318
]
回答时间:2009-12-29 23:22
彭水生
可以。因为房屋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登记人。
吴晓洪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978364990
积分:819
]
回答时间:2009-12-30 23:15
吴晓洪
在未过户前,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收回房子
吴晓洪律师于 2009-12-30 23: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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