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存了一个定期的存款,到期了没取,由于时间长忘记了密码,去了银行方面说要让做“挂失”;但后来没有去办理挂失,由于我个人原因后经法院判决执行走了,我想问的是银行在没有经过我的容许就把我的账户注销了,里面还多少有存款,我的定期存折也在我身上,银行要负责任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