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熟人办公司,借了钱,过期不还,我们在违约款的计算上产生了分歧。
请问根据相关规定该如何计算,借条如下:今借到a某100万元整,月息5分,一月一清,期限三个月。
借款人:b某某。借款人:b某某20xx年x月x日。借款人:b某某20xx年x月x日现在过期1年了。借款人:b某某20xx年x月x日现在过期1年了这个最终还款金额该怎么计取,b某说只按本金计取月息5分,a某主张本金利息共同计取。
请问应按哪种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