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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其他费用我能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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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3647什么是编号?

孩子的其他费用我能拿到吗?

我和前夫离婚时,孩子的扶养权给了前夫,但孩子十八岁之前跟随我生活,前夫答应每月支付孩子的饭费1000元,孩子的其他费用均由他给付,可现在他什么钱也不给,我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执行了1000元饭费,其他费用执行厅说没有具体数额不能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93619河北
[咨询时间:2011-11-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1-01 14:26
吴君瑜
依判决书内容申请执行。
高玉琼律师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手机:15204542557
积分:395
]
回答时间:2011-11-01 14:26
高玉琼
你可以通过诉讼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执行时费用如果不明确,是没法执行的。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1-11-01 15:55
闫建秋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李荣键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082100767
积分:2431
]
回答时间:2011-11-01 15:56
李荣键
1、按照判决的内容申请执行。
2、如果认为现在需要的费用超过原判决内容,可起诉追加。
3、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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