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拖欠工资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3268什么是编号?

拖欠工资

公司拖欠几个月的工资,双方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离职的时候不给属于我的合同,我要是申请仲裁,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赔偿呢?

补充说明:
是去仲裁好呢?还是去劳动监察部门好呢?哪个部门更有效些?
咨询者:fa270813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3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31 11:19
陈平凡
你好!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你和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只要提供工卡,饭卡、工资单等证据,不以劳动合同为申请仲裁的必备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1-10-31 13:54
曲延兴
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11-01 10:35
于家亮
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