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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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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3262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19年前从同村村民处买了两间房子,对方当时情况为:母亲a,大女儿b,大女婿b1,小女儿c,小女婿c1(现已亡),小儿子d(当时已亡),其中b招婿。

当时协议上有a、b、c签字。当时协议上有a、b、c签字我付房款时对方未写收条。

该房从购买之日起至今由我居住。该房从购买之日起至今由我居住但一直未过户。该房从购买之日起至今由我居住但一直未过户现女婿bi提出其当时未在协议上签字,也没收到房款,要求占有该房。

请问b1能占有该房吗?

补充说明:
是祖传老房,当时没有土地证,2010B病故,死亡前对房产进行了析产,并进行了公证,我们买的老房子归BI所有,卖在前,析产在后
咨询者:fa293190浙江
[咨询时间: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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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10-31 11:21
杨长喜
要看土地使用证上上是谁的名字和建房时房子时B1是否参与建设的,才能确定B1是否能占有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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