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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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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832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您好,我是山东的,去年在重庆上班、2010年九月二十八号在夜总会唱歌。

老板跟别人发生冲突。老板跟别人发生冲突当时他们围着受害人打。老板跟别人发生冲突当时他们围着受害人打是我拉住他们要求住手的。

后来走的时候被受害人的朋友从后面打了一啤酒瓶。

导致颅内出血住院。导致颅内出血住院出院后也一直没事。导致颅内出血住院出院后也一直没事今年调回山东工作,突然间被人告知是网上逃犯。

原来当时受害人被打成重伤,轻度痴呆。原来当时受害人被打成重伤,轻度痴呆老板已经被刑拘。

现在已经赔偿受害人29万,受害人也写了不再追究责任书。

处理案件的警官要求到案。处理案件的警官要求到案说不会拘捕我。处理案件的警官要求到案说不会拘捕我我准备回重庆,希望找个律师陪同。

万一拘捕我了,能帮我辩护

补充:

当时老板和别人因为口交发生冲突,我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听到他喊追打受害人,我上去追打的时候被保安拦住了,等我挣脱保安的时候受害人已经跑出了大门外。

当我赶到的时候受害人已经在地上了,他们三四个人围着受害人打,我过去拉开他们,往后走的时候,被受害人朋友在脑袋上打了一啤酒瓶,然后晕倒,醒来的时候就在往医院的扯上。

一生诊断为脑震荡伴有颅内出血。一生诊断为脑震荡伴有颅内出血一直静养了三个月。

期间医药费为老板支付,就没有去想那么多。期间医药费为老板支付,就没有去想那么多到今年十月十五号突然接到重庆警方的电话,让我回去调查,并且说已经是网上逃犯。

到现在警方打电话说老板家里已经对受害人做了经济赔偿。

老板已经其打架,让我回去结案,并撤销网上逃犯。

不会拘捕我,并叮嘱我不要坐飞机,直接驾车回去找他。

我没动手为什么成为网上逃犯?我受伤能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能不能免于刑事处罚?我这种情况最严重会怎么样?

咨询者:fa292718重庆
[咨询时间:2011-10-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1-10-29 19:59
金志刚
同案犯,重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争取缓刑
刘银勇律师
[地区:重庆-永川市
手机:13883320517
积分:2843
]
回答时间:2011-10-30 09:45
刘银勇
重伤要承担刑事责任
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1-10-31 11:37
金贵仁
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1-10-31 14:56
陈富盛
你好,涉嫌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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