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老公经鉴定属于九级伤残可以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是(按照山东省的标准):16305元X20年X20%=65220元。
2.除了可以获得上述赔偿外,还可以获得下列赔偿,但是具体数额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上述赔偿数额要结合你老公的与收入、护理人员的收入、医疗费的实际支出等项目具体进行计算。
3.你老公向老板进行索赔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如果你老公还有被抚养人的话,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请参照下列数据计算:1、2008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007元
2008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641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7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407元。
2.除了可以获得上述赔偿外,还可以获得下列赔偿,但是具体数额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上述赔偿数额要结合你老公的与收入、护理人员的收入、医疗费的实际支出等项目具体进行计算。
3.你老公向老板进行索赔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如果你老公还有被抚养人的话,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请参照下列数据计算:1、2008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007元
2008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641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7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407元。
魏国鹏律师于 2009-12-26 19: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