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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土地安置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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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724什么是编号?

通州土地安置费怎么算?

您好,是这样的,我家有块农业用地即将规划占用,问过很多的部门,都说不出一个评估的依据来,我想了解下现在我国的土地植物苗木补偿款是根据什么补偿的,我想知道这个依据,或者说是补偿的计算公式,如毛白杨胸径多少为多少元每科等...

咨询者:fa292619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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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0-29 08:05
牛国荣
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王伯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172503
积分:5164
]
回答时间:2011-10-29 08:37
王伯辉
根据胸径、树龄、品种等多个因素综合评估。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10-29 10:19
阎书波
一般是按照土地管理法进行处理的。Q Q150866110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29 11:31
刘子若
一般土地征收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标准都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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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0-29 14:57
赵江涛
您好:
应评估价值。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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