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这样的情况,今天8月份,男的以公司财务出了状况,税务局在查他公司的帐,他要请有关人员吃饭,消费,等一些理由,先后在我这里借去一千两千一万不等,共计29000,直到9.18日在我的要求下写了一张借条,里面只表明共计借款29000,于2009.12月底还清。
但是这是一个骗子,从2002年就开始行骗,已经骗过无数人,我现在也联系到好几个被他骗的。
现在人也找不到他,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他这样是不是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