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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视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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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610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孩子探视时间问题

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年初出现感情问题,于5月18日协议离婚,是女方提出的,我也同意了,有个3岁的女孩,现在孩子归我抚养,房子是我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归我她没意见,家电也全归我她不要,每月她给孩子500元生活费。

(她的工资2500--3000)因为离婚是她提出的,而且犯了原则上的错误,在娘家人和我们家人的劝阻下还是要离开,(劝阻时间6个月)协议上写的孩子探视时间为每周六周日孩子可以随其生活,但现在我父母和我觉的孩子见的多了对孩子成长不利,在加上因为离婚父母对她有很大的情绪,因这问题我和她协商了几次,都不行。

孩子每周一到五都在上托儿所,只有周六周日休息,她又带走。

我们也没办法陪孩子。我们也没办法陪孩子我想问下关于探视的问题有没有具体规定,比如时间上,次数上,形式上。

像我这样的怎么从法律途径获得帮助。像我这样的怎么从法律途径获得帮助谢谢。

咨询者:fa292499甘肃
[咨询时间:2011-10-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东升律师
[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手机:18504298988
积分:1143
]
回答时间:2011-10-28 16:38
刘东升
探视在法律上是没具体规定的,有协议按协议有判决按判决执行
钟晶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359471020
积分:5963
]
回答时间:2011-10-28 22:47
钟晶
你好,关于探视权法律是有规定,但是至于具体的时间次数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这个只能你们自己协商解决的,如果你让人家看望孩子人家到时候是可以起诉你的。所以还是尽量协商一下。
李海明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919447096
积分:1391
]
回答时间:2011-10-31 09:44
李海明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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